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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情况分析

更新时间:2016-11-21点击次数:4566次字号:T|T
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:    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等情形,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作废处理;开具时发现有误的,可即时作废。 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“作废”处理,在纸质专用发票(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)各联次上注明“作废”字样,全联次留存。 作废条件是


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:

   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等情形,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作废处理;开具时发现有误的,可即时作废。 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“作废”处理,在纸质专用发票(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)各联次上注明“作废”字样,全联次留存。

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:

     1、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帐;

     2、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;

    3、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。已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进行作废处理。因此该企业应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后,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,按规定将发票作废。

    以上知识若是有不明之处,欢迎咨询尚仕热线4008-617-099,或者进入官网(www.shangshi.com)找客服咨询。我们是一家在注册公司深耕多年,拥有上万家企业服务经验的创业者服务平台。公司主要业务有:0元合肥公司注册、记账报税、变更公司等有关业务。外资注册公司、香港公司注册、瑶海公司注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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